关于授予刘蓉同志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

09.09.2015  14:16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办公室文件

新职称办〔2015〕76号

 


关于授予刘蓉同志建筑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批复


哈密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授予刘荣同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请示》收悉。经审核,新疆万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蓉同志于2014年6月毕业于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自治区有关职称政策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01号)有关精神,同意授予新疆万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刘蓉同志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时间自2015年8月4日起计算。

201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