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2所民办学校增加职业(工种)的批复

28.11.2018  20:41

 

新人社函〔2018〕468号

关于同意中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2所民办学校增加职业(工种)的批复 


新疆中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和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关于增加培训职业(工种)的请示》收悉。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经专家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新疆中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加水生产处理工、工业废水处理工、锅炉操作工、有机合成工、水泥生产工、压缩机操作工、变压器互感器制造工、中式面点师、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保育员10个职业(工种)四、五级培训资质,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化工总控工(三级)2个职业(工种)培训资质。

二、同意新疆和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增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三、二级)、化妆师、美甲师、创业培训4个职业(工种)培训资质。

请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实施培训,并按要求及时在新疆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录入相关信息。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后,组织学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不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中的职业(工种),经过考评取得专项能力证书或结业证书。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