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用电同价为乌鲁木齐商户省2.34亿

24.04.2015  13:32

    新疆工商用电同价后,乌鲁木齐5.2万户商业用户受益,一年可节省2.34亿元。

        工商用电同价指商业电价和非普工业电价实行统一。同价后,乌鲁木齐地区商业用电平均每度降低0.189元,非普工业用电保持不变。

        昨日,市发改委负责人介绍,乌市工商用电同价涉及商业用户5.2万户。

        按照2014年乌鲁木齐地区商业售电量12.39亿度测算,平均每度电降低0.189元,将为商业用户减少负担2.34亿元。

        4月15日起,新疆实行工商用电同价,全疆(除和田外)工商用电价格统一调整至乌鲁木齐市非普工业电价水平。

        据了解,乌鲁木齐现阶段销售电价从2008年执行至今,商业电价执行,不满1千伏0.689元/千瓦时,1~10千伏0.681元/千瓦时,35千伏以上0.679元/千瓦时;非普工业电价是,不满1千伏0.519元/千瓦时,1~10千伏0.516元/千瓦时,35千伏以上0.512元/千瓦时。

        工商用电同价后,乌鲁木齐的商业电价降到了跟非普工业电价一样的水平。

        例如,不满1千伏的商业用户,平段电价由每度0.689元降低至0.519元,降低了0.17元,降低幅度24.67%。

        商业电价降低到工业电价水平是自治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举措之一,也是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市发改委负责人表示,扩大低电价政策,有助于重点行业摆脱困境,也为乌鲁木齐经济稳定增长提供新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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