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统计局巡查组赴吐鲁番市开展统计巡查

12.11.2015  11:58

  2015年10月25日至31日,由自治区统计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丰连带队赴吐鲁番市开展统计巡查,巡查组重点对吐鲁番市贯彻落实自治区三位主要领导对乌鲁木齐市调研报告的重要批示、新党办[2015]28号及新政办发[2015]89号文件精神以及统计工作开展情况、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法执行情况进行了巡查。

  巡查期间,一是召开了由吐鲁番市相关部门与大型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市统计局对统计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对市统计局干部职工进行了问卷调查。吐鲁番市副市长李俊军参加了座谈会。二是对吐鲁番市及其所属的高昌区、鄯善县统计工作进行了统计巡查,对高昌区、鄯善县所属的4个乡镇、36家企业进行了延伸检查。在巡查工作中对企业、单位和乡镇基层统计人员提出的业务方面的问题给予了解答和指导。三是10月30日,巡查组一行向吐鲁番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文泉反馈了统计巡查工作意见,得到高度重视,他表示要立行立改,并对统计工作整改提出具体要求。

 

  11月1日,吐鲁番市统计局向自治区统计局上报了《落实自治区统计巡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方案》从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强化部门统计工作,充分发挥部门统计作用、突出做好企业统计指导和管理工作,抓好统计执法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整改措施,强调了吐鲁番市委、市政府要联合制定《吐鲁番市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定期汇报统计工作制度,要求区县党委、政府按时听取统计工作汇报;全面落实统计基层责任制,建立健全各乡(镇、场、街、道)统计机构,配齐统计专职人员;在年内设法解决全市统计系统人员编制(事业编)14个;严格执行城乡居民住户调查统计调查人员配备标准,明确要求区县至少配4名城乡入户统计调查人员;建立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建立规上企业数据质量考核机制;建立经济综合执法工作机制,建立统计巡查制度,强化统计执法检查等几项重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