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四大举措构建残疾人民生保障体系

22.03.2016  21:07

 

在“十三五”期间,我州出台四大举措,在残疾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本康复、住房安全以及家庭生活无障碍等方面补短板,保基本,攻难关,托住底,构建困难残疾人求助有门、生存无忧、受助及时的民生保障体系,在小康路上,不让一个残疾人掉队。

        2015年,我州残疾人民生保障工作有序推进,实施了“农村基层党组织扶贫助残工程”,为240户贫困家庭补助资金48万元。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3533名残疾人受益,补助资金431.85万元。完成了全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2500万元收缴任务,加强对就业保障金的管理和使用,为残疾人提供资金保障。全力做好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工作,使更多的残疾人实现就业,全年培训残疾人2630人,安置残疾人就业508人。

        “十三五”,我州首先将继续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纳入条件的残疾人100%纳入低保;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并为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提供教育救助、法律救助、养育救助;做好残疾人参加社会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的衔接工作,对持证城乡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实行本级财政全额补贴,参合率、参保率要达到100%;建立残疾人福利补贴制度,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电、水、气、暖等费用优惠和补贴政策;对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配置给予补贴,建立完善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制度。

        同时,自治州落实贫困和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有条件的地方要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完善重度残疾人医疗报销制度,简化报销程序,方便重度残疾人医保报销。解决残疾人“”的问题,将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残疾人家庭纳入城镇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到2020年,农村残疾人家庭危房都得到改造,残疾人家庭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昌吉州残联    明慧天  、  赵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