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督查通报

08.07.2015  01:05

2015年6月23—25日,博州农业局对两县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情况

(一)监管能力有所提升

博乐市、精河县2012-2014年被自治区确定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温泉县2013年创建自治区监管示范县,两县一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严格按照创建要求落实各项监管工作。强化投入品监管、产地管理、生产控制、检验检测等工作,进一步提升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及水平。

(二)检测水平进一步提高

1、例行监测顺利开展。配合自治区顺利完成2次例行监测抽样任务,第1次例行监测通报博乐市有2个产品不合格,对其进行了整改。

2、快速检测有序开展。全州10个检测点每月定期开展联合快速检测,截止今年6月底累计检测蔬菜样品6447个,合格率100%,抽检食用菌样品104个,合格率100%。

3、开展定量检测。博乐市检测样品15个,每一个样品均对41种农药残留进行检测分析,检测合格率为95%,其中不合格产品2个,均为外地产品,本地产品检测合格率达到100%。精河县抽检样品30个,主要检测有机磷农药残留,检测合格率为100%。

4、乡镇检测稳步推进。全州共有12个检测站配齐速测仪器和配套设备,其中6个检测站作为农产品监测定点被纳入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控系统,1-6月和州、县同步开展检测,独立开展抽样、检测、上传数据和总结等工作,三级检测网络格局进一步固牢,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水平稳步提升。

(三)标准化、“三品一标”认证顺利开展

1、积极开展标准制修订。已修订标准8个,其中发布3个。

2、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创建。绿色食品(小麦、玉米)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35万亩)通过认证。温泉县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油葵)标准化生产基地(6万亩)已获国家农业部批复,正在积极开展自治区有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精河县积极筹备创建全国绿色食品(枸杞)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3、农产品认证有序开展。全州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8个、绿色8个,复查换证农产品无公害3个、绿色续展2个,有机12个,其中6个新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已抽检完成,6个新申报绿色食品已向自治区提交申报材料,其它农产品申报材料初审工作已完成。

4、加强证后监管,开展“三品一标”检查。全州累计出动检查人员30人次,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等70家市场(超市)的认证农产品进行了检查和登记,登记认证农产品87个。博乐市、精河县对辖区内的6个绿色食品企业开展年检工作,核查企业各项质量控制措施落实,确保认证产品质量安全。

(四)质检项目稳步推进

温泉县检测中心着手准备项目竣工验收相关工作,选派检测人员参加实验室内审员培训、检测技术及理论培训;博乐市检测中心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认可前期准备工作,进一步修订完善实验室质量手册,对确定的41个检测参数重复进行实验论证,于7月18日提交认证申请。

(五)宣传培训及时有效

1、结合科技三下乡、放心农资下乡宣传周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化技术规范、“三品一标”知识、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等宣传,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咨询人数3000余人次。

2、利用博州农业手机报、博州农业信息网、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动态3100条次,让老百姓在日常生活中不断增强全民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认知度。

3、农业科技人员深入设施农业、大田为农户指导绿色食品生产技术,确保农产品生产质量安全。

4、采取“送出去”的培训方式,对检测人员进行培训,先后组织3批次赴石河子、伊犁、自治区进行检测技术提升、实验室内检员、“三品一标”认证等培训。

二、存在问题

1、监管责任落实不够。据督查,一些乡(镇)监管部门主要领导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部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任务没有得到落实;没有很好地开展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督促指导工作,监测点工作进展缓慢,“三品一标”认证申报工作力度不大。如精河县、温泉县监管示范县创建力度不够。精河县茫丁乡检测站至今未独立开展检测工作。温泉县“三品一标”认证申报速度相对其他县市滞后。

2、质检项目进展较缓。根据自治区农业厅和年初制定的全年监管工作要点要求,精河县、温泉县检测中心项目今年年底前全部竣工验收,博乐市、精河县检测中心今年尽量完成“双认证”,截止督查时,精河县检测中心项目建设及“双认证”进度几乎停留在年初,极大影响了完善全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

3、人员培训不到位。两县一市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宣传做的不够,对州上、市上安排的一些宣传培训任务未落实,出现报送信息、图片等宣传资料不及时或者未报现象;县(市)、乡两级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业务工作的人员专业水平低,还不适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工作的需要。

三、下阶段工作建议

1、加快体系建设步伐。温泉县项目加快项目竣工验收,开展大型仪器的检测,熟练掌握操作技术,撰写实验室质量管理手册、质量体系文件、程序文件,为认证做准备;精河县加快检测中心项目验收,开展机构考核认可准备工作、能力验证检测,力争年底提交认证申请报告;博乐市力争通过机构考核认可,获得“双认证”资格;阿拉山口市检测中心实施实验室改造工程,年底前申请项目竣工验收。

2、顺利开展定性定量检测。州、县(市)、乡三级检验检测中心(站)顺利完成每月至少2次联合快速检测任务,检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博乐市、精河县开展定性检测,完成全年60个样品的检测任务。继续配合好自治区下半年例行监测抽样工作。

3、进一步加强检测队伍建设。开展检测人员提升型培训,于9月选派州、县两级检测人员赴湖北省跟班学习检测技术及理论知识,强化检测能力及水平。开展检测技术学习交流活动,精河县、博乐市各组织1次定量检测技术大比武(交流)。温泉县、阿拉山口市组织检测人员到博乐市、精河县检测中心跟班学习检测。各县市组织乡镇开展快速检测技能考核评比活动 2-3次,要求检测人员能够独立操作、正确录入、上传检测数据及总结。

4、加快标准化制修订及“三品一标”认证。按照年初所制定的目标任务——标准化州直制修订2个、博乐市3个、精河县2个,温泉县2个,“三品一标”博乐市无公害产品6个、绿色2个,精河县无公害4个、绿色2个,温泉县绿色7个,有机12个,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市加快对标准的制修订及颁布执行,加快标准的推广普及,抓紧“三品一标”申报材料的上报,继续做好绿色食品企业年检工作。

5、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县市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生产基地的管理,深入开展生产基地巡查及农产品准出检测,建立基地巡查制度,把标准化生产技术规范执行情况、投入品使用、生产记录、产品标识使用记录(认证产品要建立标识使用记录档案)、产品检测记录作为巡查重点内容,不断健全和完善农产品准出制度,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