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岳普湖县法院案件回访提升群众满意度

10.04.2015  18:17

真没想到,法官的办案效率真高,用了不到一个小时的时间便解开了我心中的疙瘩,主动征求我的意见和建议,让我感受到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谢谢!”面对上门回访的法官,新疆岳普湖县某乡村民吾某(女)感到既惊讶又欣喜。

原来,原告吾某与被告阿某于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双方于2009年8月结婚,2010年11月生育一男孩。婚后,由于丈夫阿某经常游手好闲,对家里的农活不管不问,吃喝拉撒全由妻子吾某一人操心,妻子吾某便对丈夫阿某心生埋怨,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不休,吵架已成家常便饭,影响了夫妻感情。2015年1月,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执后闹得不可开交。2014年2月12日,吾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离婚。

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在庭审过程中,本着“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的工作理念,法官耐心地做双方的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发现夫妻双方都很重视家庭,尤其是重视小孩的成长。于是法官巧打亲情牌,在调解中不断举例子、摆事实、讲道理,着重阐述家庭对小孩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最终,经过法官1个小时的努力,双方互谅互让,法院成功挽救了一个即将濒临破裂的家庭。

为进一步掌握离婚案件调和效果的第一手资料,3月27日,根据院党组的安排,承办法官来到某乡1村,回访案件当事人吾某。经过一番贴心的嘘寒问暖之后,法官详细询问当事人对法院的调解结果是否感到公平、是否满意,还有什么需要法院帮助和解决的问题,对法院工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等。吾某表示,我对法院的调解结果很满意,感谢法院挽救了我的家庭,希望法院一如既往地关心老百姓的疾苦,为我们排忧解难。

近年来,该院把案件回访作为一项新常态工作机制,采取上门回访、电话回访的形式,对历年旧存及新结的案件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回访调查,如发现有未结或遇到其他情况,及时对权利人进行法律释明,并敦促义务人尽快履行义务。

2015年第一季度,该院已回访案件当事人6案16人,防止矛盾激化3起,征求意见建议11条。从回访的情况看,未发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通讯员 徐明亮 强新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