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第四党支部组织学习王岐山同志在陕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17.07.2015  20:52

      按照《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王岐山同志在陕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新纪办发电(2015)64号)及局纪检组(监察室)要求,第四党支部于7月17日上午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了集中学习讨论。会议由第四党支部书记迪力夏提·艾海麦都拉同志主持,第四党支部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学习,刘民强副局长作为普通党员也参加了学习和讨论。学习活动有两项内容:一是传达学习了王岐山同志在陕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讨论发言。大家结合局机关“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及各自实际谈了体会和认识,刘民强副局长最后作总结讲话。
    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迅速学习、深刻领会,把思想统一到王岐山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悟透实质、把握要义,武装头脑、指导工作;充分认识“党纪严于国法”的深刻道理,在模范遵守国家法律的基础上,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遵守党纪党规。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尤其在反分裂反渗透反恐怖斗争的严峻考验中,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态度坚决,关键时刻敢发声、敢亮剑,坚定不移地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要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好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争当“四强”干部,才能做好新常态下的招商引资工作,才能为新疆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刘局长在总结讲话时强调:王岐山书记的重要讲话思想性、理论性和指导性很强,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体现了中央和中央纪委加强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的新精神,体现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实现纪法分开”的新思想,为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

第四党支部组织学习王岐山同志在陕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刘民强副局长参加学习并做总结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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