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成立“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庭”

12.08.2015  12:28

  11日,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召开以“情暖夕阳红,关注老年人权益”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2012年到2015年6月,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共审结涉及老年人权益案件312件,其中老年人以原告身份进行诉讼的占到82%。来听记者海婷发来的报道:

  发布会上,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丽华介绍,近年来,老年人权益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老年人以原告身份进行诉讼的占到82%(录音)【一方面老年人自己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地提高,打破了“家丑不可外扬”的思想,勇敢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力。】

  针对老年人权益纠纷案件数量的上升,以及老年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或疾病困扰的情况,头屯河区人民法院采取了各种措施。头屯河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副院长王菊兰(录音)【我们专门成立了“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庭”,以妇联、老龄委的一些人选任审判人员,在案件审理中以调解为主,建立了巡回法庭,有些老年人年事高行动不便,到家里、医院巡回审判,邀请社区的人以及子女一起进行案件审理。】

  在已审结的312件老年人权益案件中,涉及婚姻家庭、继承、侵权和民间借贷等各种案件类型,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占近一半。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张丽华提示说(录音)【一方面老年人人应该作一下财产公证,做财产梳理,另一方面就是婚后共同生活中间,要有一定的证据意识,双方共同财产要有记录。同时还建议,特别是老年人岁数大了体弱多病,对自己去世之后有可能引发的财产纠纷,进行一些遗嘱公正,即使是法定继承,也提前和子女协商,规范性的遗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