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省市居民可在乌鲁木齐异地办理身份证

03.11.2016  14:42

  

  甘肃籍务工人员王亮不到10分钟就在银川路派出所办理完异地补办身份证手续。(记者刘青霞摄)

  (记者刘青霞)10月31日起,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高新区(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的4个受理点和库尔勒市的 1 个受理点将受理跨省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明年起,此项业务和我区各地州市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将在全疆范围内展开。

  “这下就方便了,要不我还得回老家补领身份证。”11月2日11时30分,在乌市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不到10分钟就办完身份证补领手续的甘肃籍务工人员王亮说。27岁的王亮,在首府务工已有六个年头,此前若身份证丢失,只能回老家办理。

  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人口管理支队支队长许泰志介绍,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是指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改革现行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制,对离开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

  乌鲁木齐市和库尔勒市先行作为跨省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地区。在新疆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浙江、江苏、广东、山东、河南、四川、北京、天津、重庆、陕西、甘肃11个省市人员,可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和丢失补领业务。

  许泰志说,办理程序和其他身份证一样,采集照片、指纹、递交申请表,当日通过公安网传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审核,审核无误后,回传自治区公安厅制证中心。

  据了解,2015年11月,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意见指出,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是一项实实在在的便民利民服务举措。2016年7月,在全国大中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推广异地受理。

  “因技术等原因,目前公安部针对全国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的身份证,包含藏语、朝鲜语、蒙古语、壮语、维吾尔语等少数民族文字的身份证还暂不能异地受理。”许泰志说。

  此外,全疆公安派出所和户政办证大厅将设立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窗口,负责接收群众捡拾到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统一录入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为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供查询服务。

  公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本人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服务贴士

  乌鲁木齐跨省(区)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受理点天山区:黑甲山派出所(跃进街199号)

  电话:0991-2324650高新区(新市区):银川路派出所(西八家户路1008号)

  电话:0991-4915172水磨沟区:水区公安分局综合大厅(七道湾北路)

  电话:0991-4915933米东区:米东区政务服务中心(三道坝南路159号)

  电话:0991-4913782

  异地办证需本人现场办理

  据了解,异地受理需申请人本人到受理窗口现场办理。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户口簿》《居住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之一。申请换领证件的除提供以上相应材料外,还需提供原居民身份证。收费方面,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40元。

  根据公安部印发的《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地区,办理时间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四种情况异地办证不受理

  1.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2.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人员;

  3.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4.双重户口和已注销户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