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粮食局采取措施加强差旅费报销管理

14.02.2017  16:01

为加强差旅费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近日,自治区粮食局下发《关于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标准的通知》(新粮办财〔2017〕11号),对差旅费报销管理进行了规范。

一是要求各单位、各处室加强对差旅费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学习,加强内控管理,严格履行出差审批制度,如实申报并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二是出差人员应选乘经济便捷的交通工具。选乘飞机的,应提前安排,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订购当日机票和全价机票。

三是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安排用餐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