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环保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 树立环保队伍良好形象
一是继续加大维护稳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始终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将维护稳定作为一切工作的中心,严格落实维稳值班制度,做到重要环节、重要部位,重点防范。深入开展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努力构建环境安全责任体系和环境安全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促进重点行业领域环境安全。
二是抓好党的建设。结合创建服务型党组织活动、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活动,制定下发了党建、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安排意见,成立了监察大队、监测站党小组,实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教育,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机制,增强了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环境保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同时,高度重视工青妇、红十字会、老干、计生等组织的积极作用,各项工作均配置专职人员;按照“双创”创建工作部署及扶贫办的要求,积极配合认真落实需承担的工作任务。
三是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规范接待行为、严格控制公务活动经费、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5年我局公务接待支出比去年度同期下降了46.5%、公务用车支出在新增4辆执法车的基础上较去年度同期仅上升了8.9%。实行指纹机考勤管理,对出勤率一周一公布,及时通报处理本局干部违纪行为;对各项综合性业务工作以及州、市下达的重点工作进行了细化分解,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一月一总结一通报。通过强化制度执行,激励和约束干部职工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升机关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升局机关办事效能和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了《阜康市环保局议事规则》,组织开展制度廉洁性审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化环境准入、行政处罚、排污费征收、专项资金补助等重点领域权力制约,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五是积极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扎实做好零基启动创建州级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州级文明、区级卫生红旗单位工作,开展“道德讲堂”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积极培育健康向上、团结和谐的工作环境。
六是加强依法行政和政务公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减少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事项,取消合并后剩余4项行政许可事项、2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扩大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环评审批、排污收费、环境监测等工作的办理时限和办理程序,以及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等规章制度以网站、环保宣传手册、政务公开指南等方式向社会公开,通过内外监督,规范环保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