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林业局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棕尾鵟

27.04.2016  18:34

4月25日上午,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尼勒克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民警接到苏布台乡公安派出所电话称,苏布台乡博尔博松村牧民在自家院内发现一只受伤的飞禽需要救助,县森林派出所和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立即驱车前去开展救护。经对这只飞禽的体貌特征仔细辨认,发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棕尾鵟可能外出觅食而导致翅膀受伤,不能飞翔。

棕色鵟,头和胸色浅,靠近腹部变成深色,但有几种色型,从米黄色至棕色至极深色。近黑色型的飞羽及尾羽具深色横斑。尾上一般呈浅锈色至橘黄色而无横斑。飞行似普通鵟,棕色型翼下翼角处具黑色大块斑。目前,野生动物保护办公室工作人员已经对这只棕尾鵟悉心照料,治疗,待其伤愈后放飞大自然。

随着这几年尼勒克县保护野生动物宣传力度的加大及公民素养的普遍提高,社会公众野生动物保护意识已明显提高,自觉、主动救护野生动物的好人好事层出不穷。

(尼勒克县林业局  张桂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