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林业局四项举措抓好高夏季森林防火工作

02.09.2016  15:04

今年5-8月全市持续高温天气,是森林防火工作关键时期,为确保高温期间不出现重大森林火灾,市林业局采取四项措施,与各责任单位各有关部门一道,共同扎实抓好全市森林防火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了森林防火专项宣传行动,利用宣传车深入重点林区及各乡镇进行巡回宣传,主要采取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森林防火安全意识。同时,督促各乡镇、景区管理经营单位加强森林防火宣传,落实专人负责,深入林区一线,将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宣传到边到位,并在重点区域、进山路口悬挂宣传标语。印发森林防火宣传资料2000份,集中宣传活动12次,悬挂宣传标语横幅20条,出动宣传车30次,修复宣传碑12座。

二是开展专项督查。全市开展了3次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情况、乡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情况、专职人员落实情况、宣传活动开展情况、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扑火预案修订情况、扑火队伍建设情况、防火物资储备情况、防火值班带班情况等。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挂账销号”式管理,限期整改落实,全力消除任何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因素,目前共排查出森林火灾隐患1起,整改1起。

三是严控野外用火。督促各乡镇、景区、国有林管理局,组建专职巡逻队伍,深入林间地头巡查野外用火,重点路口设置防火哨卡10个,增加临时巡护人员20人,务必将火源堵在林区之外。同时,严控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野外用火,确需野外用火的必须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并在其监督下进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对全市各地野外用火情况进行明查暗访。

四是强化应急演练。对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防火物资进行补充和维护保养,组织国有林管理局开展森林防火应急演练,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信息畅通,切实做好突发火灾应对准备,确保森林火灾发生后,第一时间做出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