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市环保局四项举措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26.01.2016  17:39
 石河子市环保局按照创卫工作要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一是严格危险废物标识制度。凡是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严禁危险废物随意堆放、填埋或倾倒。

  二是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危险废物转移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对接受单位资质、运输单位资质及现场贮存情况进行核实,确保每个危险废物交接环节不失控。

  三是严格申报登记制度。在不定期核实全县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及产废类别、数量、贮存、转移及其规范化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建立“一企一档”危险废物档案动态管理制度。对重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认真落实危险废物季报制度,确保申报登记内容及数据规范、完整、真实。

  四是严格危险废物管控。要求产废企业结合自身产废实际情况,对现有涉危废应急预案进行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修改,确保应急预案适用于本企业。同时,采取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增加现场检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将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