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粮食局制定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四项责任清单

24.11.2015  12:08

根据中央和区、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和纪检组监督责任意识,昌吉州粮食局制订了《昌吉州粮食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昌吉州粮食局党组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昌吉州粮食局党组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昌吉州粮食局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局领导班子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履行统筹谋划、督促指导等内容;班子成员则要履行学习研究、负责落实及分管范围内监督检查的责任;局纪检组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份清单的制定为州粮食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和制度约束,对局党组和纪检组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分别予以细化和明确,使“两个责任”可检查、可考核、可追责。(田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