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小组会议强调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抓落实

15.09.2015  10:58

  本报记者蒋朝晖昆明报道 云南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第四次会议日前在昆明市举行。云南省委常委、省委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组长李培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要围绕强化环保督察、推进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行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4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方案、明确责任,以积极主动协调意识抓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落实。

  会议指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三方案、一办法”,完善了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顶层设计,指明了改革方向,提供了指导和遵循。专项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办公室要深入领会会议和出台的文件精神,以此指导全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责任分工、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尽快完成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确保云南省出台的实施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会议要求,专项小组要不折不扣地抓好云南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同时,加强与国家对口部门的衔接,及时掌握上级工作动态,确保各项改革工作高效落实。要搞好横向协调,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加强与云南省其他7个改革专项小组的协作配合,及时提出改革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