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一小区公厕改成商铺出租 卫生服务站没了

10.07.2015  13:34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丁玲报道)小区内原有的便民设施有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有的说没就没了,这样的事,放在哪个小区都会让居民感到窝心。这不,乌鲁木齐市南湖二期小区的居民武凤莲就对新疆都市报记者诉起了苦。

    “我们小区内原本建了一座公厕,但不知为何就被改成了对外出租的商铺,7000多户居民万一在小区内锻炼、乘凉时突然内急,连个解决的地方都没有。而原本离小区大门大约几十米远的社区卫生服务站,2年前也没了,听说是因为街道办办公用房紧张,就撤掉了。”武凤莲说。

    7月9日,在南湖二期小区内,记者看到了位于社区办公楼后的公厕。这是一栋2层的建筑,每一层的面积大约有10多平方米。一楼是商铺,二楼是物业维修工的值班室和工具房。

    在该小区居住了16年的崔女士告诉记者:“这座公厕是房产商建小区时盖的,但一直没有安装内部设施,从建好就没有供居民使用过。后来就改为他用了。

    为何原本建的公厕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南湖二期小区所属的旭东社区的党委书记杜萍解释,当时因为下水无法连接,公厕就一直没有使用,小区物业就在此办公。2011年,物业公司被罢免,这里成了社区托管业主管委会的办公地点,一楼一直对外出租。因为小区属于安居工程没有维修基金,所以这里对外出租的费用被用作小区维修基金。而为了方便居民,社区办公楼内的厕所一直对外开放。

    而对于社区卫生服务站被撤一事,杜萍称,确实存在街道办办公用房紧张问题,但社区卫生服务站并不是被撤掉,而是搬走了。

    南湖二期小区属于旭东社区,社区卫生服务站一直与街道办在一栋楼,当时因为没有合适的场地,街道办将办公楼一层的办公用房借给社区服务站办公。2013年,街道办成立了新的工作站,便将借给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办公用房收回,并重新选址。

    “2013年,水区政府在安居北路宁远三巷购买了一套4层小楼,用于南湖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用房,考虑到该卫生服务中心距离旭东社区只有500米远,便将旭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入其中了。”南湖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行政办公室工作人员王晓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