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拟再命名524个民族团结大院(小区)

26.09.2018  10:40

    乌市拟再命名524个民族团结大院(小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监督

      (记者任春香)乌鲁木齐市拟命名第二批524个民族团结大院(小区),并于9月24日起进行公示。

  根据《乌鲁木齐市“民族团结大院(小区)”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和《关于做好全市第二批民族团结大院(小区)公示命名的通知》精神,第二批符合条件的民族团结大院(小区)为524个。

  


      为确保推荐质量,根据有关规定,乌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524个民族团结大院(小区)予以公示,广泛征求各界人士意见,接受社会监督。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市民如需反映情况,请以真实姓名向乌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监督电话为:0991-4643232,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据了解,2017年年初《办法》出台以来,乌市全面掀起创建热潮。去年9月,乌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从上报的444个民族团结大院(小区)中,审核评选出第一批204个民族团结大院(小区)给予命名挂牌。评选活动每3年实行一次零基启动,每次从零开始,重新申报,经测评合格后重新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