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季度GDP将推分季核算

10.09.2015  12:43
原标题:三季度GDP将推分季核算

  为更灵敏地反映经济运行的短期波动,推动我国季度核算的国际可比性,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消息,将从2015年三季度起实施季度GDP核算改革,采用分季方式核算季度GDP数据,并公布相关核算结果。同时,对1992年以来的季度GDP数据进行了全面修订,修正后2015年一季度、二季度GDP同比增长为7%。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许宪春介绍,此次季度GDP核算改革,最大的变化在于将季度核算方式从原来的累计核算改为分季核算,调整了季度的核算期。即从原来分别核算一季度、1-2季度、1-3季度和1-4季度的累计GDP,单季度GDP由累计数据递减得到,改为直接核算一季度、二季度、三季度和四季度的当季GDP,累计GDP由当季GDP相加得到。“我国季度GDP核算原来采用累计方式,主要是因为传统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是以累计统计为基础的,基础统计数据难以满足分季核算需求。实施分季GDP核算,会对专业统计调查提出更高的要求,将推动建立以分月或分季为基础的专业统计调查制度。

  许宪春同时表示,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的季度GDP数据,通常是采用分季方式核算的。现在推进分季GDP核算改革,将推动我国季度核算的国际可比性,使我国GDP核算与国际标准进一步接轨。

  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全球宏观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刘仕国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基础数据的到位使GDP核算变革有了底气,“推行分季核算,能更准确地检测每季度的经济运行情况,从而清晰地判断未来一段时间经济的走势,也是政府对宏观经济进行调控时的一个很好的参考”。

  据了解,采用分季核算方式后,全年的GDP绝对额不会发生变化,但当年4个季度的GDP绝对额将有所调整,而分季核算与累计核算的各季度GDP增速变化也不大。此外,本次核算改革同时调整了数据公布内容,修订了季度GDP历史数据。(肖玮 张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