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将在全国率先试点政府环境审计 按自愿原则

09.03.2015  13:52
 

  根据3月6日《中国环境报》报道,环保部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甘肃省兰州市开展环境审计试点。但该《通知》目前尚未对社会公开。

  环保部环境规划院副院长兼总工程师王金南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所谓政府环境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法对政府和政府官员在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的法规遵守、资金使用、环境绩效等方面的审计工作,它既包括政府专项环境审计,也包括对领导干部离任的环境责任审计。

  此次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工作根据自愿性原则开展,由环保部和甘肃省环保厅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兰州市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兰州市可以根据本市实际情况,选择重点环境保护领域开展政府环境审计试点。重点环境保护领域应根据全市环境统计和监测数据体现的主要环境问题、公众反响强烈的环境问题及存在的重大环境风险和隐患等因素确定。

  试点工作主要内容有:一是开展政府环境履责合规性审计。主要审计兰州市政府落实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环境标准、环境规划和政策的基本情况。包括是否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将目标分解到相关部门,目标指标是否具体和可考核;针对环境目标落实是否建立实时监测监控和灵活的调整机制;是否给予环境统计和监测、执法监察部门充足的资源保障和行动能力;是否预见到环境政策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并建立风险控制和应急体系;是否建立环境目标、环境规划和政策实施后评估机制等。

  二是开展政府环境履责绩效审计。主要审计兰州市政府环境履责成效,包括是否形成有效的环境监管能力和污染治理能力;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是否降低;环境质量是否得到切实改善;在上述各领域是否达到相关规划和政策的预期目标;规划和政策的实施是否具有较高的效益费用比等。

  三是开展政府环境履责财务审计。主要针对用于兰州市的专项环保资金,从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合规性、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和资金使用绩效3方面开展政府环境履责财务审计。重点审计资金使用绩效,具体包括资金投入所形成的污染治理能力及产生的减排量、所形成的环境监管能力,资金绩效是否达到相关规划和政策目标要求等。

  试点工作共分为准备、实施、报告和反馈4个阶段,计划在一年内完成。通过开展不同形式和内容的政府环境审计试点,将从环境政策制定、实施、监控和评估全生命周期评价兰州市环境保护履责成效,帮助兰州市政府进一步理顺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提升环境保护和管理工作效率。此前,环保部规划财务司司长赵华林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在“十三五”期间,初步考虑探索建立环境审计制度,对地方政府环境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调查,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纠偏机制,突破当前环境管理困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