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二氧化碳减排考核组对我区“十二五”碳排放情况进行考核

02.08.2016  18:38

2016年7月18日-22日,国家“十二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现场评价考核第十二考核组(以下简称“考核组”),对我区“十二五”二氧化碳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考核评估。考核组前往阿勒泰地区、哈密地区、乌鲁木齐市等地进行了实地考察,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汇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马敖·赛依提哈木扎副主席出席了座谈会。

考核组认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二氧化碳减排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对我区进一步加强节能降耗工作、提高非化石能源比重、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加大资金投入和加强技术支撑队伍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要求。

十二五”以来,我区在控制和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方面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自治区党委书记张春贤亲任组长,统筹我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 二是 持续加快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的优化调整,努力提高能效,增加森林碳汇。 三是 积极开展低碳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四是 加强基础工作和能力建设。制定了《自治区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办法》;建立和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制度,认真开展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启动了低碳产品认证工作;加大低碳发展宣传力度。 五是 积极推进碳市场建设。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完成了我区427家重点排放企业2011-2014年温室气体排放报送暨第三方核查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发挥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大力度、做好统筹、克服困难、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发挥重要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