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部门联合启动环保严重失信企业惩戒机制 对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跨领域惩戒

28.07.2016  18:07

  本报记者王昆婷7月27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今日在京召开《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 )媒体通气会,介绍备忘录主要内容,回答记者提问。环境保护部副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讲话。

  《备忘录》由环境保护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30个部门联合印发,是环保领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备忘录以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为特点,旨在通过环保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信息的公开和部门共享,依法依规运用信用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提高企业环保自律、诚信意识,营造良好的环保守法氛围。

  黄润秋介绍,《备忘录》明确了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联合惩戒措施有限制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融资行为,停止优惠政策,限制考核表彰等。环境保护部将定期汇总惩戒对象的相关信息,并提供给各有关部门,同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按照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惩戒对象实施联合惩戒,并建立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

  黄润秋表示,环境保护部将与各部门密切协作,积极落实《备忘录》要求,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依法依规对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引导企业环保自律,提升企业环保守法诚信意识,共建共享人人守信的诚信社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及环境保护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本次媒体通气会。

  延伸阅读

  ■环保失信将受到一种或多种惩戒

  根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今后,各部门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环保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采取一种或多种惩戒措施。

  据了解,惩戒措施大致分为三类:第一类为限制或者禁止生产经营单位的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或者融资行为。第二类为停止执行生产经营单位享受的优惠政策,或者对其关于优惠政策的申请不予批准。第三类为在经营业绩考核、综合评价、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对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予以限制。

  第一类联合惩戒措施具体包括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禁止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发行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等。

  第二类联合惩戒措施具体包括停止执行已经享受的环境保护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环保电价、财政性资金支持等优惠政策。

  第三类联合惩戒措施包括扣减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扣发企业负责人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不得被推荐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也不得评优表彰等。

  此外,其他可以采取的惩戒措施包括将失信生产经营单位的失信情况作为融资授信、厘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的参考;各市场监管、行业主管部门将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等。

  ■惩戒情况动态更新 惩戒效果定期通报

  根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今后,对于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国家多部门将进行联合惩戒。

  据了解,联合惩戒对象为在环境保护领域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联合惩戒对象由环境保护部定期汇总后提供给签署《备忘录》的各部门。

  在联合惩戒的实施方面,环境保护部将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签署《备忘录》的各有关部门提供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相关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动态更新。同时依法通过环境保护部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各部门将按照《备忘录》约定内容,依法依规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建立惩戒效果定期通报机制,各部门定期将联合惩戒实施情况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反馈给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

  新闻链接

  联合惩戒备忘录黑名单已达1100万左右

  本报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级联席会议框架下,近年来,多部门大力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效。

  不久前,国务院批准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国家民航总局成为信用体系建设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至此,成员单位已经达到43家。

  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多部门重点对四类行为开展联合惩戒:一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如环保领域。二是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三是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的行为。四是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的行为。

  截至目前,国家层面已经出台的备忘录是“1+6”,即1个联合激励备忘录,针对A级纳税人的联合激励,涉及29个部门、41项激励措施。6个联合惩戒备忘录分别是针对失信被执行人、失信工商企业、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失信上市公司、安全生产领域失信单位和责任人,以及环境保护领域失信单位和责任人,最多的涉及44个部门、90多项惩戒措施。

  截至今年一季度末的不完全统计,对这些失信主体,有关部门累计限制乘坐飞机411.5万人次,限制乘坐列车高等级座位101.6万人次。仅工商银行一家就拒绝贷款申请1000余笔,涉及资金140多亿元。

  此外,截至7月中旬,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上汇集的6个联合惩戒备忘录黑名单已经达到1100万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