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对哈密地区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

17.12.2015  21:5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和环保部《关于加强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自治区环保厅2015年环境监察稽查工作计划》,2015年12月2日至5日,自治区环保厅对哈密地区环保局开展环境监察专项稽查工作。

  稽查组主要采取听汇报、调阅档案资料、现场抽查核实等方式,重点对哈密地区环保局和哈密市环保局环保大检查工作开展、年度环境监察工作计划执行、环境信访案件及突出环境问题查处、环境监察机构能力建设、污染源现场监察、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后督察工作开展、各项制度体系建立等情况进行了专项稽查,共调阅污染源现场监察案卷13个,行政处罚案卷12个、环境信访案卷10个、各种相关文件34份,对3家企业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实。

  通过认真稽查发现,哈密地区环保局和哈密市环保局能够按照上级要求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工作,安排人员集中进行全面清查,逐项落实各项工作内容,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新《环保法》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在日常的环境监察工作方面基本能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各项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2015年度,哈密地区共检查排污企业615家次、立案处罚59起环境违法行为,累计罚款740万元,对2家企业实施按日连续处罚、对2家企业实施限制生产、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件,对48家企业责令改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13件。

  稽查组在稽查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之处, 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及要求,从而起到规范环境执法行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的作用,弥补环境监察工作中存在的漏洞,为今后的环境监察执法工作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