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县残联开展“两个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12.05.2015  20:03

  为进一步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维护自治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近日,县残联党支部书记艾赛因别克组织残联干部在会议室学习《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促进民族团结条例》和《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促进宗教和谐条例》内容。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促进民族团结条例》共三十五条,主要宣传集体组织和个人的民族权益和民族义务、相关法律责任,促进自治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促进宗教和谐条例》共三十九条,主要宣传涉及宗教组织及活动、宗教教职人员的权利和义务、相关法律责任,引导信教群众合法信教,自觉抑制宗教极端。“两个条例”将于2015年7月1日正式实施,是全县政治生活上的一件大事,更是全县立法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对维护自治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艾书记指出准确理解和把握“两个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是贯彻实施好“两个条例”的基本前提。大家纷纷表示:一定深刻领会“两个条例”的立法主旨、基本内容和重要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两个条例”,引导各族群众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公民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察布查尔县残联范新萍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