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蕴县开展对违法生育人员清理查处工作  

09.10.2014  18:38

 

为认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要求,进一步规范生育行为,整顿生育秩序,通过加大对违法生育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计划生育国策的严肃性,富蕴县2014年9月起将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查处违法生育行为,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重点是针对历年至今户籍在本县和居住在本县内的所有未处理的违法生育对象和已处理未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对象进行全面清理。

整个工作安排将按宣传动员,清理、处理3个阶段进行,在清理过程中经群众举报并查实的违法生育案件,对第一举报人给予每件不低于500元-1000元的奖励。对在规定期限内未主动缴清社会抚养费的对象,将由县人口计生委申请县法院强制执行,对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各相关部门将结合各自实际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开展工作,文明执法,维护群众的合法、正当权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富蕴县人口计生委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