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包裹丢失 损失谁来承担

01.12.2014  13:24

    本报记者 杨萍

   家住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西路的市民袁相红购买了两件羽绒服,快递到货时因为她在外地出差,便让快递员将包裹放在小区里她经常光顾的一家超市内。过了三天,出差回来的袁相红去取快件时,发现快件不翼而飞。那么快件的丢失,责任该归谁呢?

   当事人:临时寄存的快递不翼而飞

   袁相红介绍,快件是双十一寄到小区里的,当天因自己在外地出差,家中无人,于她便让快递员把它放在小区一个超市里。3天后,她一下飞机就直奔小区超市,结果把所有的快递翻了个底朝天都没有找到,本来她还心存希望,认为可能是谁拿错了,但一连等了几天都没有下落。

   “这也怪我,应该早早委托邻居去那拿走,但是如果真的被人恶意拿走,那这种行为真的太可耻了!”袁相红懊恼地说。

   当日,在袁相红女士说提及的超市门口,记者发现一个货架上摆放着十几件包裹,并无人看管,顺手拿走也不会有人知晓。

   超市老板:代收快件只是好心帮忙

   对于快件丢失的事情,超市老板王果表示和自己无关。

   “经常有快递员来小区送快递,有的快件是小区居民提前跟她打好招呼让其代收,有的则是收件人家里没人签收,快递员直接放在这里。但是一般情况下都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你看我们超市有监控,不敢拿的!”王果指了指摆放在店内的监控设备。

   “说实话,我是碍于情面好心帮忙收的,但是现在有人丢了快件,我就不想再让快递员寄存快递在我这里了。超市人流量不少,包裹叠加在这里很占地方,我也不愿意惹那些麻烦事儿。”王果说。

   快递员:快件丢失快递员没责任

   打通圆通快递员张越的电话后,他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允许未经收件人同意,直接将快件放在小区保安室或者超市这类地方的。“有时候送快递遇到收件人不在家的情况,我们也没办法,双十一后是送快递高峰,总不能为了一个快件就来回折腾吧。

   张越认为,收件人主动要求在小区超市、菜店等地代放快件,出现丢失情况,快递员不负责任。

   律师:担责要视具体情形

   新疆万和事务所律师蒋江认为,由第三方代收快件对市民来说虽然很方便,但是存在着一定的法律风险。如果未经店主同意,收件人主动要求快递员将快件放在小区超市之类的场所,出现丢失情况就应由收件人自己承担责任。如果快递员未经收件人同意,擅自将快件放置在小区超市等场所,由此出现快件遗失等问题,快递公司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对于小区超市等第三方,如果收件人没有与其事先约定,就让他们承担责任,就会造成权责严重不对等。

   蒋江建议,收件人尽量本人签收快件,如需让人代签,最好形成书面协议,这样在代收人出现过失的情况下,才有可能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