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成立巴州第二十三国家职业技能 鉴定所等4家鉴定机构的批复

10.06.2015  15:06

 

新人社函〔2015〕262号

 

关于同意成立巴州第二十三国家职业技能 鉴定所等4家鉴定机构的批复


巴州、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们关于申请成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成立巴州第二十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巴州和静县东归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工艺品雕刻工、工艺编结工、汽车维修工、客房服务员的初级鉴定。

二、同意成立阿克苏地区第十七职业技能鉴定所(阿克苏地区山河职业培训学校),开展手绣工、钢筋工、工艺编结工、西式面点师的初级鉴定。

三、同意成立阿克苏地区第十八职业技能鉴定所(拜城县新富通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字画装裱工、家禽饲养工、中式面点师的初级鉴定。

四、同意成立阿克苏地区第十九职业技能鉴定所(乌什县德力职业培训学校),开展农产品经纪人、砌筑工、手绣工、服装缝纫工、农艺工、维修电工、机修钳工初级鉴定。

具体职业(工种)名称、编码和鉴定等级详见附件。请你们在核准的鉴定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基础设施,加强对鉴定机构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职业标准,强化鉴定考务管理,确保鉴定质量。

此复。

附件:鉴定机构鉴定职业(工种)名称、编码、鉴定等级一览表

201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