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自治区畜牧行业 “草食家畜人畜共患病防控技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10.09.2016  23:38

新人社函〔2016〕538号

关于举办2016年自治区畜牧行业 “草食 家畜人畜共患病

防控技术”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推进畜牧业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畜牧业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根据自治区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工作的有关安排,决定于2016年10月 10 - 14日,举办2016年自治区畜牧行业“草食家畜人畜共患病防控技术”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研修主要内容及授课专家

1.我国草食家畜人畜共患病的流行动态和发展趋势。

2. 人畜共患传染病,结核病、布氏杆菌病等的流行特点、危害程度及防疫措施。

3. 人畜共患寄生虫病,如包虫病、弓形虫病、旋毛虫病、蜱传病等的流行特点、危害程度及防疫措施。

4.兽药真伪鉴别、用药原则及临床用药实例分析。

5.重大疫病的临床诊断和治疗。

6.中亚国家边控病的危害及防治措施等。

聘请新疆农业大学、新疆畜牧科学院等多名专家现场授课指导。

二、研修对象

各地(州、市)畜牧兽医局、动物疾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县(市)畜牧兽医局,兽医专业毕业、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75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研修形式

此次培训将以集中授课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专题讲座安排在新疆煤炭宾馆进行。

四、组织管理

本次高级研修班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新疆畜牧科学院承办。

五、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10月11-14日 , 10月10日报到。

地点:新疆煤炭宾馆,总台电话 0991-4514204、4511933。(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458号。乘坐BRT1号线、2号线红山站下车向北100米即到)

六、其他

本次研修班学员培训费、伙食费、住宿费等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项费用承担,参加研修人员往返交通费自理,不另收取其他费用。

研修学时记入继续教育。

请有关单位及时确定参加研修人员,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报名回执”(附件2)发送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单位:

1. 新疆畜牧科学院

联系人:杨润 郝建军

联系电话:0991-4835564 4853657(传真)

13999991127 1360996165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夏龙江 刘献红

联系电话:0991-3689693 3689696

  

附件 1.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2.报名回执

  2016年9月5日

附件1

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序号

地区和单位

名额

备注

1

伊犁州

7

2

阿勒泰地区

7

3

塔城地区

5

4

博州

5

5

昌吉州

7

6

哈密市

3

7

吐鲁番市

3

8

巴州

6

9

阿克苏地区

4

10

克州

3

11

喀什地区

5

12

和田地区

4

13

克拉玛依市

2

14

乌鲁木齐市

4

15

兵团系统

6

16

畜牧厅直属单位

4

合计

75

附件2

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推荐单位)

通讯地址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传 真

学员姓名

职务(职称)

性别

所在单位(部门)

联系电话及手机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