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11家洗浴场所受到行政处罚

28.01.2015  15:14

  天山网讯(记者刘若涵报道)近期,乌鲁木齐市卫生监督所对洗浴场所进行了卫生监督专项检查,发现部分洗浴场所卫生状况存在不少问题,并对问题严重的11家洗浴场所进行行政处罚。

  据悉,本次检查的24家大中型洗浴场沐浴场整体卫生质量良好,所有单位均已取得卫生许可证,浴池水循环净化消毒装置运转良好,大部分经营单位设置了独立的清洗消毒间、布草间和拖鞋消毒区域,能对客用饮具、棉织品、拖鞋等公共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

  但乌鲁木齐市卫生监督所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不少问题,水磨沟区南湖西路仙人掌足浴店等部分洗浴场所,存在卫生许可证未及时进行复核、超范围经营,个别从业人员无有效健康合格证上岗,卫生许可证和检测报告未在醒目处公示、公共用品用具消毒记录不齐全的现象,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书写现场检查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经营单位限期整改,要求洗浴场所经营单位增加棋牌室、网吧等场所的卫生许可项目,对问题严重的11家洗浴场所进行行政处罚。

  记者了解到,乌鲁木齐市卫生监督所将采取“回头看”的方式进行复查,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达标的单位,将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

  同时,乌鲁木齐市卫生监督所提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014年8月15日开始,按照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督范围的通知》(新卫监督发[2014]20号)的要求,足浴、网吧、棋牌室等场所已经纳入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监度范围,请上述场所的经营者,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合法经营;提示广大消费者洗浴时要错开高峰,选择卫生许可证有效、卫生信誉等级较高的浴室洗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