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中入户相关工作的通知

09.09.2016  10:0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社 会 保 险 管 理 局 文 件

新社险发〔2016〕65号

 

关于做好实施全民参保计划中入户 相关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社会保险管理局,各地、州、市社会保险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工作,现就做好全面入户与精准入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借助乡镇(街道)、社区(村)基层常态化入户管理制度,开展全民参保全面入户工作。2016年重点要做好与公安部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摸排”专项行动的协调对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二、全面入户工作以发放社会保险宣传资料为主要形式,重点宣传社会保险基本常识、参加社会保险的途径、如何办理参保和续保手续等内容。做好社会保险宣传资料发放的记录台帐。注重宣传资料的针对性、趣味性和有效性,适时更新宣传资料内容,让群众了解社会保险,引导群众积极参保。

三、2016年底前,各地要力争实现100%的入户覆盖率。从2017年起,每年组织全覆盖的入户次数不少于2次。

四、各地要结合实际,可在通过数据比对、精准定位未参保人员,并全面分析相关数据的基础上,自行组织开展精准入户工作,进一步增强入户工作的针对性。

五、各地要加强入户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目标责任体系,纳入年度任务和考核范围。自治区将对各地开展入户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

各地在开展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请及时进行总结,并报送自治区社会保险管理局。自治区将转发各地,供学习借鉴。

2016年8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