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安排部署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

28.11.2017  12:09
原标题:自治区安排部署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活动

12月4日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集中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

此次宣传活动主题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将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据了解,此次宣传活动重点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内法规以及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法律法规。

在“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各级党委(党组)将组织一次以宪法或党章、党内法规为主题的中心组学习活动;各地各部门将结合实际,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开展宪法宣誓、签名活动,带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深厚思想基础;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全疆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活动和“与法同行万人宣讲”活动,推动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楷模。

此外,活动中还将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加强基层群众宣传教育,并在公共场所和新闻媒体加强宪法宣传。(隋云雁)

(责编:韩成玺(实习)、李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