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近期安全生产风险点分析及防控的通知

22.09.2016  22:32

新林传发〔2016〕141号

厅直属各单位:

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国庆节相继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林业厅党委9月17日会议和《关于做好古尔邦节、中秋节、亚欧博览会和国庆节期间林业系统维护稳定工作的通知》(新林传发〔2016〕142号)、《关于做好中国—亚欧博览会期间维稳工作的紧急通知》(新林办字〔2016〕730号)、《关于认真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新林传发〔2016〕130号)精神,切实加强敏感时期重要节点安全风险防控,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我厅对近期安全生产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分析,提出以下安全风险防控要求,请结合实际,严格排查风险点,制定有力措施严防重点时期各类事故发生。

一、人员密集场所火灾事故风险

风险分析: 厅属各单位所属办公区、生活区、宾馆饭店、木质管护所站(旅游接待点)、公有房屋租赁、后续产业基地等场所点多面广,人员相对集中,受电气线路及设备故障、违章施工作业、用火不慎和人为吸烟、纵火等因素可能引发火灾。

风险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厉打击公有房屋租赁后“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点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要认真落实当前安全生产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加强对办公区、生活区、出租屋、宾馆饭店、木质管护所站(旅游接待点)、“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后续产业基地的消防检查,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及时排查整治火灾事故隐患。各国有林管理局要加强森林管护人员取暖期间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安全教育。新疆林业学校要重点加强学生公寓的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二、道路交通事故风险

风险分析: 国有林管理分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森林管护所站分布在山区,森林管护人员使用配备的机动车辆(摩托车)进行巡山管护,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存在安全风险。

风险防控要求: 各国有林管理局要督促所属林管分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切实加强公务车辆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公务车辆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要加强对林业职工的道路交通宣传教育,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辆。

三、恶劣天气诱发安全事故风险

风险分析: 国有林管理分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所属森林管护所站、木材检查站分布在山区,恶劣天气可能会诱发安全事故。

风险防控要求: 各国有林管理局要督促所属单位针对气候特点,提前部署防范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的各项应对措施并抓好落实。恶劣天气期间,森林管护人员和其他外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外出作业。

四、林业在建工程安全事故风险

风险分析: 部分林业在建工程施工方存在安全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可能会诱生安全事故。

风险防控要求: 有林业在建工程的单位,要督促施工方切实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和能力。有后续产业基地的单位要加强基地的安全管理,制定各项防控措施并抓好落实。

 

 

自治区林业厅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