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物总量控制处和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讨论泰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经验做法

19.05.2016  12:10

    近日,环保部办公厅下发《关于组织学习泰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经验做法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43号),要求全国环保系统组织开展学习泰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经验活动,厅领导明确要求认真组织学习。

  5月16日,污染物总量控制处和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结合当前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的“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泰兴市环保局环境执法经验做法,并进行讨论交流。

  讨论会上,大家认为,泰兴市环保局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环境质量改善的认同感,值得各级环保部门学习借鉴,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责任意识,把中国环保精神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创新监管执法机制,不断提高工作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水平。

  通过学习和讨论,进一步提升了总量处和排污权交易储备中心干部的志气、正气和士气;努力营造崇德向善、勇于担当、履职尽责的行业风尚,展现新作为,创造新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