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30.03.2015  16:19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州、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各部、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央驻疆单位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的“普及法律常识,讲清法律底线,引导各族群众自觉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总要求,在全疆普遍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教育,不断提高各族群众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牢固树立对宪法和法律的真诚信仰,根据自治区《关于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主题活动暨自治区第十二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有关要求,自治区将于4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期间开展“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宪法,尊法守法。

  二、竞赛内容

  宪法、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以及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等。

  三、参赛对象

  各族干部群众。

  四、参赛时间

  2015年4月1日—4月30日。

  五、参赛方式

  本次知识竞赛采取网络、报纸自行答题和各地、各单位统一组织答题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报纸自行答题。竞赛试题于2015年4月1日在“法治新疆”网(http://www.fzxj.cn)、新疆法制报进行刊登。社会公众可通过网络直接答题,或将报纸答题卡邮寄依法治区办。网络答题点击网页上“‘学习宪法尊法守法’知识竞赛”进入,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后进行在线答题。

  (二)各地、各单位统一组织答题。各地、各单位组织本地、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答题,并将答题卡于4月30日前统一报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网络答题于4月30日24:00截止,书面答题卡需要邮寄的务于4月23日前寄出(以邮戳时间为准),逾期无效。

  六、竞赛题型

  竞赛题目由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命题。

  (一)单项选择题:30道题;

  (二)多项选择题:20道题。

  七、奖项设定及抽奖

  本次竞赛设立一等奖2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30名,鼓励奖50名,组织奖10名。抽奖仪式于5月中旬举行,通过电脑和现场随机抽奖的方式选取各奖项获奖人员。抽奖过程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本次竞赛是自治区开展“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暨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工作。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此次竞赛活动组织参加情况作为落实201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内容之一进行考评。

  (二)精心组织,积极参与。各地(州、市)、各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组织本地、本部门(单位)干部群众和社会公众踊跃参加竞赛活动,有条件的地(州、市)可在本地普法网站链接活动地址,并集中报送答题卡。自治区各部门(单位)要组织本部门(单位)干部职工统一进行答题,按时报送答题卡。

  (三)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及时宣传此次竞赛活动,做好活动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活动影响,为活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吴渤 陈磊

  联系电话:(0991)2956522 2956521

 

  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