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残联学习《关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

22.04.2017  07:30

        4月21日,自治区残联进行党委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中共中央关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自治区党组书记、理事长周俊林主持学习并讲话。

周俊林书记指出,《通报》不仅仅是对纪检干部的教育,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的教育。纪检干部要模范守法、从严执纪,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全体党员干部要加强学习,要与全党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全区开展的“学、转、促”专项活动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周俊林书记强调,每名党员干部要认真总结反思,深刻汲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警惕常在。事实证明,党章党规党纪面前,没有特殊党员、特殊群体。

周俊林书记要求,各支部要进一步学习《通报》,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严守党的纪律规矩、加强权力制约监督、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症结原因,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做到抓思想从严、抓作风从严、抓执纪从严、抓反腐从严、抓管党从严。并结合“四风”“四气”查纠整改活动开展讨论。

副理事长胡志斌、机关各部室负责人、直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此次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