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资委高度重视审计结果 认真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27.11.2014  14:30

  近期,审计厅对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2013年度国有资本收益及国企改革有关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国资委在国有资本收益收缴、企业监督管理等方面还存在对委托监管企业(简称委管企业)收益的收缴缺乏制约手段、部分委管企业久拖不缴收益;部分委管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委管企业产业发展还缺乏统一规划和引导,企业大集团战略受到体制性障碍;管理体系不顺,监管部门不能很好履行职能;委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式方法有待改进等问题。

  国资委高度重视审计结果和整改建议,认真研究并进行切实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监管工作。国资委会同财政厅开展实地调研并主动与欠缴收益企业进行沟通。目前两家欠缴企业已同意从2014年起足额上缴当年收益并分两年补缴欠缴收益。同时,针对国有资本收益规模小的问题,该委会同财政厅完善了相关制度,并已采取通过资本经营预算,扩大资本收益基数;在收益收取办法中明确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加大重组企业收益管理,督促分红等措施。

  二是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国资委已采取五项措施,加强对委管企业主管部门的监管业务指导,针对不同企业的具体情况分别进行规范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及法人治理。并从指导委管企业编制规划入手,积极推进各行政主管部门与直接管理企业、委托管理企业脱钩,形成各类监管企业规划的统一管理。

  三是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完善考评考核办法。该委正在进行深入调查,待提出具体工作方案报自治区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审定后实施,切实理顺委托管理关系。同时,该委以引导国有企业提高竞争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独特作用为目标,进一步完善了监管企业考核考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