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组织参加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培训会

07.06.2016  23:25

根据新印发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第34号令)、《国家企业技术中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发改办高技〔2016〕937号)以及《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第23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6〕1225号),为使各地能够准确把握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进一步做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6年6月7日上午组织召开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视频培训会。自治区发改委组织自治区财政厅、经信委、国税局、地税局、乌鲁木齐海关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培训,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援疆办副主任张世俊,高技术产业处全体同志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技术司副司长孟宪棠就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及推进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有关工作考虑做了发言。孟宪棠副司长指出: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企业技术中心要成为创新驱动的先行者和培育新动能、发展新经济的排头兵。要践行发展新理念,强化企业技术中心的发展内涵。要营造发展环境,从政策、试点示范、重大项目工程等方面向企业技术中心倾斜。

中科院创新发展研究中心胡丽玲和樊永刚同志就《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企业技术中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等相关文件的修订情况、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和答辩环节有关注意事项、2016年认定工作的具体要求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的说明和细致的讲解。

下一步,我委将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国家企业技术中认定评价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本次培训会的要求,指导各地(州、市)发展改革委和申报单位进行申报材料的填写报送,认真做好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