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19.03.2019  17:23

为做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通知》(新发改能源﹝2019﹞185号)要求,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组成联合检查组,于2019年3月4日-14日对吐鲁番市、塔城地区和哈密市和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组先后听取了地、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和神华新疆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介绍,现场抽查了八处煤矿企业,针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整改意见。督查组强调,各地、各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督促检查、加大处罚为手段,强化煤矿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全面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