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学习《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17.04.2017  13:31
          4月1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工委主任秦维,作
          专题辅导讲座。
          专题讲座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阿合买提江·阿合尼牙孜主持,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十六届人大法制专委会成员,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及七区一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部分自治区、市宗教界人大代表,市统战、民宗系统干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等150余人参加了此次讲座。
          秦维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制定的背景及其必要性和条例的具体内容等几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
          讲座后,阿合买提江·阿合尼牙孜发表讲话并提出要求。他说,今年4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已正式颁布实施,这是新疆首部去极端化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是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的一项重要立法,也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要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的引领、规范和推动作用的迫切需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制定和宣传落实工作,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3月30日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就充分认识制定《条例》的重大意义、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实施提出明确要求。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深刻认识去极端化的重要性,认真学习宣传条例,严格贯彻实施条例,推进去极端化不断取得实效。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下半年就《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组织开展常委会执法检查,通过依法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切实履行法律责任,严格落实条例规定,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