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乌鲁木齐市四好老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10.09.2015  12:07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党委教育教师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师德高尚、热爱学生、业绩显著的先进个人。
          为表彰他们对教育事业做出的积极贡献,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教育工作者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吸引更多更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促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乌鲁木齐市教育局、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乌鲁木齐市教育工会决定授予敬鳗力等100名同志“四好老师”荣誉称号,授予梁晓红等100名同志“乌鲁木齐市优秀班主任”荣誉称号,授予宋杨等120名同志“乌鲁木齐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在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以受到表彰的“四好老师”、优秀班主任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为榜样,深入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高举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旗帜,立足岗位、扎实工作,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争做具有新疆特色的好老师,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全面推进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乌鲁木齐市教育局
        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乌鲁木齐市教育工会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