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分手后持枪将前男友右脸打穿

10.10.2014  12:19
  庭审中,她辩称感情受折磨想教训对方,只能算是故意伤害 一年前,27岁的杨云因感情纠葛想报复前男友陈民,便用仿真枪对着他的脸颊开了一枪,导致陈民受伤。南京浦口检方以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9日,浦口法院审理此案,当庭没有宣判。

  庭审

  她自称为爱加入传销

  去年6月22日晚上9点半左右,在南京浦口一处公交站台,杨云拿仿真枪对着前男友陈民的脸开了一枪后转身就走了,后被警方抓获。

  杨云被控故意杀人和非法持有枪支罪,9日浦口法院审理此案。杨云告诉法官,她是河南人,2012年通过网络认识了陈民,并对陈民产生了好感。陈民说自己在长沙做策划,邀请她加入。不久杨云来到长沙,发现所谓的策划其实是传销。但她当时爱上了陈民,就跟他一起加入了传销组织。很快,两人成了男女朋友,一个月后杨云怀孕了,陈民想把孩子打掉。在怀孕68天时,她去医院做了引产手术。后来,杨云了解到,陈民还跟别的女人保持暧昧。所有的这些事情,让杨云一直生活在痛苦中。

   分手后开枪报复前男友

  2013年初,两人来到南京,之间的矛盾不断升级,没多久杨云离开南京,两人就算是分手了。

  后来她听说陈民背后中伤自己,去年4月,她回南京找了几个人,把陈民打了一顿。她还在网上买了把仿真枪和一些子弹。两个月后,她再次来到南京,随身带了那把枪,想找陈民报复。2013年6月22日,她和陈民一起吃了午饭,下午她掏出枪来给陈民看。陈民对她说,“你把这子弹送给我,我会记住你一辈子。”当时,杨云把子弹退出来,递给陈民,可随后她又从口袋里摸出一颗,装进枪里。当天晚饭后,陈民送杨云去公交站台,等车的时候,杨云又想起了恋爱时经历的痛苦,于是掏出枪,对着陈民的脸颊,说了声“对不起”,随后扣动了扳机。

  罪名

  检方控诉故意杀人

  她辩称只是故意伤害

  陈民的右脸被打穿,经鉴定为轻伤。检方认为,杨云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并且非法持有枪支,数罪并罚,建议量刑4到5年。杨云辩称,自己看过针灸的书,知道打脸不会让他死亡。她说,自己冲动犯了罪,她愿意承担责任,但自己仅是故意伤害,并非故意杀人。

  检方则表示,当时医生检查发现,子弹是从陈民的右脸颊往斜上方穿过去的,如果子弹再往下或往上一点,都有可能危及生命。另外,从当时的伤情来看,也可能造成死亡。而杨云打完枪后离开了现场,放任了这些可能性的发生,应该是间接故意杀人。

  另外,检方出示了杨云曾发给陈民的短信,里面有一句“你就该去死。”对此,杨云说那都是气话。9日上午,浦口法院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当庭没有宣判。(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俞莉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