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证明”泛滥 公安户政部门成高产地

03.07.2015  13:32

 

  

盘点五花八门的“奇葩证明”。

  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奇葩证明”,上百万的查询结果俨然是一部现代版的《笑林广记》,然而这些让人啼笑皆非的“天大笑话”,发生在自己身上就着实让人欲哭无泪。

  日前,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一位准备出国打工的男子就遭遇了这样的“欲哭无泪”。他需要办理的各种手续中,包括一项出生证明公证,而办理该公证,需要提供父母的结婚证。该男子母亲已年过七旬,父亲亡故,结婚证早已遗失。

  为此,该男子跑了一星期,花费几千元,公证依然没有办好。媒体报道后,恩施清江公证处凭其提供的所在村证明、档案局的人口普查底页,为该男子办理了公证。

  证明过滥过繁,折射政府审批事项依然过多,表明一些地方基层政府和部门在管理和服务中确实存在不规范、不透明、不作为问题,也说明职能部门存在信息壁垒。

  最近,国务院有关部门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证明多”“证明繁”问题,研究制订系列简政放权措施,力图解决类似“你妈是你妈”的荒唐证明问题,为群众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信息化为现代社会治理提供了便利,本来可以让数据跑路的事情,为何要让群众劳苦奔波?“奇葩证明”何以泛滥?何时能休?

   不必要、没法办、必要而又不好办

  “人在证途”的无奈

  “残联发的残疾人证,还需要残联去证明是真的?”近日,75岁的武汉市民叶先生遇到了一件难以理解的事。前几天,他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在武汉商业职工医院门前被交警拦下,交警称车上违规设座,要没收车子。叶先生出示了残疾人证,并称买车时车上就有座。然而交警坚持,要拿车子,除了交罚款外,还要去社区和残联出具残疾证明。对此,叶先生很无奈,但也只能照办。

  想起两年前开证明的事情,武汉市武昌区的樊先生也愤愤不平。2013年 7月,樊先生办理准生证。打听得知,除了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还得开具夫妻双方初婚、初育、未领养的婚育证明,并到户口所在街道盖章。怕街道办周末不上班,樊先生工作日专门请假去街道办开了张证明,拿去办准生证,却被告知,盖街道办的章不行,非得盖街道“计生办专用章”。不得已,樊先生又请了次假,去街道盖章。上午10点左右到街道办,却被告知管计生的专干有事出去了。直到下午快下班时,才终于盖好了章,重走流程。

  “为盖个章,请了两次假、跑了两趟路,实际上,社区的干部压根儿不认识我,你说这章子能证明我的婚育状况吗?”樊先生疑惑,“为什么办事人员就不能在网上查询一下我的婚育情况呢?非要人工验证才行?

  很多人为开证明而发愁,但在武汉工作的王先生却因一张“太好开”的证明产生了疑惑。日前,北京户口的王先生欲赴日本旅游,通过旅行社办理签证需要到派出所开具外地户口异地居住证明。在派出所,王先生只说了自己的姓名、居住地址,对方就给开具了证明。证明好开,王先生却不解了:“全凭我说,这证明的可信度谁来保证?为什么非要这样一张无用的证明?

  这几位居民的遭遇,只是“证明之路”上再普通不过的小故事,它们与近来频频见诸报端的众多“奇葩证明”一道,讲述着“人在证途”的辛酸与无奈。

  从目前被曝光的“奇葩证明”来看,要求证明亲属关系的占近一半,其中包括证明夫妻、父子、兄弟、爷孙等各种关系。此外,还有大量涉及个人状态的证明,包括证明死亡、健在、未婚、无犯罪记录等个人信息。

  “所谓‘奇葩证明’,包括不必要的证明、没法办的证明、必要而又不好办的证明。”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徐双敏看来,“奇葩证明”从内容上大致可分三类:一是身份证明,比如“证明你妈是你妈”之类的亲属关系证明等;二是行为证明,比如有无婚姻证明、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三是审批事项证明,比如两种证明互为前置条件的情况。

   一次次证明户口簿是真实的,非常荒唐

  荒唐的实质是推责

  采访中,无论是办事群众,还是开具证明的单位,都对不必要而又被要求开具的“奇葩证明”感到厌烦。不少案例中,当事各方无一获利,本是为了科学管理的“证明系统”,却成了类似零和博弈的冗余行政。

  裹挟其中,被戏称为“全能”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感触尤深。

  “居民来办事,我们从来不说‘这个我们做不了’,可是有时候面对其他单位要居民来居委会开的一些证明,我们还真做不了。”在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张家湾社区,党支部书记高桂萍说,只要居委会能够调查清楚的,都会给居民开具证明,但有一些证明,居委会确实无能为力。比如,开商铺要开“不扰民证明”、保险理赔要开“在家中受伤证明”,甚至还有要居委会开“无犯罪证明”等。

  “有些企事业单位,多年来延续使用一张办事表格,遵循一套办事流程,每每需要让居民找居委会签字盖章,试图将责任转嫁给居委会,这给我们办事人员带来了沉重的心理负担。”水果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熊云称,居委会是居民的自治组织,而非行政机关的下级单位,没有承担如此多审批事项的职能。

  在武昌区的大成社区,这种心理负担成了现实纠纷。社区居委会开具的亲属关系证明,被一户居民认为影响了法院关于遗产继承的判决,居委会因此惹上了不小的麻烦。

  而公安户政部门也向来是各类证明的“高产地”。

  段维维是湖北省荆门市公安局东宝分局龙泉派出所户籍室的一名“敲章员”。因为派出所辖区是中心城区,在段维维这里,几乎每天都会上演关于“奇葩证明”的“拉锯战”。

  “请帮忙开张我和女儿的母女关系证明。”5月27日上午,一女士急匆匆地递上户口簿。

  “黄女士,按规定,您的户口簿上已经注明您和女儿系母女关系,我们不应再出具证明了。

  “不行啊,同志,我女儿出国读书,要做出生公证,必须派出所开母女关系证明。”段维维无奈,很快将证明开给了黄女士。

  为规范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2012年湖北省公安厅专门出台《湖北省公安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工作规范(试行)》,对派出所出具户籍信息证明、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作了明确规定,其中第八条写得清楚: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是公民身份的法定证件,公民在从事需要证明身份的有关活动时,应出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公安派出所不再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记载信息出具证明。

  “但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往往没有办法拒绝。涉及到财产继承、出生公证的,相关部门不看户口簿,只看派出所的亲属关系证明,我们等于是一次次地证明发出去的户口簿是真实的,非常荒唐。”段维维说。像这样的户籍证明,她每年要开具2000多份。

  采访中,派出所窗口民警无一例外地表示,开这些证明,是当前最难办、又最影响警民关系的事情。

  “有些当事人开证明被拒后,就在办证大厅哭闹不走,别的群众看见了,还以为是警察故意刁难。”荆门市东宝公安分局副局长安政泉认为,这些证明,其实是在转嫁风险、推卸责任,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安机关的权威。

  公安部负责人日前表示,公安部已部署各地认真清理本地有关户籍证件使用管理的政策规定,全面梳理证明的种类,对于能够凭户口簿、身份证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的,一律不得要求公民出具其他户籍证件。



责任编辑:范义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