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奇台县技工学校为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05.01.2016  23:31

 

新人社函〔2015〕678号

 

关于同意奇台县技工学校为高级技工学校的批复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奇台县申报高级技工学校的请示》(昌州人社报〔2015〕9号)收悉。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8号),经专家评审并公示,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奇台县技工学校为奇台高级技工学校。

二、希望你们按照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完善办学条件,发挥办学优势,为地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更多、更优秀的中、高级技能人才。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