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举行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动员大会

05.12.2014  13:27

    天山网讯(通讯员姚吉文 安涛 于敏 冯艳茹 马志信报道)12月4日,是全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全国法制宣传日。4日上午,奇台县在古城体育馆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动员大会。

    县委书记李新光、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宋锐、县政协主席范吉军、县政协党组书记阿迪里等四套班子在家领导及全县各族各界干部群众代表2300多人参加动员大会。

    在庄严地国歌声中,与会人员全体起立同唱国歌。

    李新光讲话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主要标志,是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依法治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县的具体实施,是依法治国、依法治疆的基础。坚持依法治县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县,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行政,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群众要深刻认识到,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法律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障宪法法律实施就是保障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实现。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各级干部群众都负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证宪法法律实施的职责和义务,都必须自觉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或职责。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必须坚持依法治县和以德治县相结合,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的重要行为规范,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二者都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法治与德治二者相辅相承,互相促进,缺一不可。

    李新光指出,人民群众是依法治县的主体,广大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依法治县的进程和效果,各项法律只有被人民群众所熟悉、掌握和运用,才能发挥其应有的功能和作用。要着力提升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素质,将全民普法教育作为依法治县的基础工程常抓不懈,结合“六五”普法,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要结合农村、学校、医院、企业、机关单位等不同层面群体特点,突出普法教育重点,不断提升广大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要努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让宪法和法律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知法、懂法、守法、靠法、敬法的良好氛围。

    李新光要求,全县各级干部是依法行政的主体,在依法治县进程中承担着重要任务,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对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规范司法、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提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干部队伍。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牢固树立法制思维,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提升用法能力,为建设“厚德、开放、创新、和谐、美丽”奇台提供法制保障!在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晓刚带领下,与会人员全体起立向宪法宣誓。

    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春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昌盛做表态发言、县公安局局长杨旭东在会上做表态发言。

    “人民法院是法律的执行机关,要履行好宪法赋予的审判权。法院一定要按照宪法的要求,审理好每一起案件,让每一个当事人都感觉到公平正义。”奇台县人民法院院长王春雷说。据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所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基本原则、活动准则,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将有助于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自觉履行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的职责。奇台六中学生李超凡说,我们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让法律的尊严、公平、公正,从小就扎根在心里,从小就做宪法知识的维护者。“学习法律知识,就是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法律尊严,在维护法律尊严的同时也保护个人的权利。”奇台镇东关社区居民邱富国表示。

    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目的是为了牢固树立宪法法律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奇台县将深入开展系列活动,推进依法治县。“奇台县还将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自治区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 推动六五普法,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进学校、进寺院、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等法律六进活动,进一步使宪法深入人心。”奇台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晓刚说,通过法制的宣传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各族群众守法、知法、懂法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