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伤残人员救治补助标准出台

16.09.2015  13:48
原标题:天津爆炸伤残人员救治补助标准出台

  记者15日从天津滨海新区政府获悉,对于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导致的人员受伤、致残及后续治疗、补助,救治补助标准已出台。

  在事故中导致伤残的群众,将由滨海新区人社局统一受理登记后,由滨海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据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对提出鉴定申请的人员统一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符合残疾人条件的受伤人员,可依据相关规定,向户籍所在地残联申请残疾人证书。

  事故中受伤人员可获得的补助,依据伤情及工伤认定情况而有所不同。

  轻伤未致残的住院人员,在住院期间可享受住院治疗医疗费的免费、综合帮扶和社会救助金。依据医院下达出院通知书的住院时间,还将给予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生活补助。不过,规定还明确,对经医院诊断应出院而未出院的,延长的住院时间不计入救助补助范围。

  因这次事故未认定工伤的,受伤人员治疗病情稳定出院后,经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可享受5项补助:住院治疗医疗费免费;一次性伤残救助金,以上年度天津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受伤人员致残程度和年龄计算救助标准;生活费补偿,属于对受伤人抚养对象的一次性救助,根据抚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天津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综合帮扶救助金,依据就医医院下达出院通知书的住院时间,给予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生活补助;一次性抚慰金,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抚慰金。

  对于认定工伤的人员,除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保险规定医疗与伤残待遇外,还可享受3项补助:伤残帮助金,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达到伤残等级的工伤人员,按照伤残等级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帮助;一次性抚慰金,经鉴定机构鉴定构成伤残级的,根据伤残等级给予一定额度的一次性抚慰金;综合帮扶救助金,依据就医医院下达出院通知书的住院时间,给予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生活补助。

  此外,对于群众关心的后期门诊复诊、再次住院等问题,滨海新区确定了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泰达医院等多所指定就诊、住院医院。需要再次手术的,可到原手术医院住院手术。这些医院均开通了相应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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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港生态公园计划11月开工

  据新华社电日前,滨海新区就海港生态公园概念规划及周边环境配套设施建设计划征求意见,400余位市民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滨海新区据此对海港城周边区域进行了初步规划,并公布了初步方案。

  据了解,按照海港城周边区域环境景观及基础设施配套规划初步方案,海港生态公园占地面积24公顷,计划今年11月开工,明年7月完工。同时,滨海新区还将提升海滨大道两侧防护绿地、泰达时尚广场以及海港城等小区内部景观环境,在海港城周边建设小学、幼儿园、社区中心、菜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