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一女孩打工40天工资被扣光 店方称任务没完成

05.11.2014  09:23

今年17岁的李珍艳本想打工帮父母分担点家庭重担,可是工作了40天后,她没领到一分钱。

李珍艳自8月25日至10月5日在阿勒泰路大修厂附近的鑫德基业二手房工作,“面试时,说每个月底薪是2000元,只要能完成任务,就能拿到底薪。”李珍艳说,面试后,她和店方没有签任何合同。

李珍艳每天的主要工作是在网站更新信息并完成一定的电话任务量。

9月10日,同事都发工资了,但没给我发。”李珍艳说,她认为是自己还没有干满一个月,便期待着下个月能领到工资。

一直到10月5日,李珍艳决定辞职,“可是我去要工资,对方说全被扣掉了。我前后干了40天,其间请了6天假,怎么会被扣得一分不剩。”李珍艳说。

李珍艳的妈妈李建荣带着女儿去找鑫德基业二手房,“店长说我女儿没有完成任务,而且经常缺勤、旷工,没办法发工资。”李建荣说。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李珍艳所在店的谢店长,“她经常旷工,也没有完成自己的任务量,所以没有底薪。”谢店长说,“刚来工作的时候,李珍艳表现得还可以,渐渐地,她就开始偷懒,白天工作时睡觉或常常借故离开店出去玩。

只要劳动者付出劳动就形成劳动关系,底薪不应该包含任务,没有完成任务是不该影响基础工资的。如果员工请假,应该扣当天的工资,李珍艳没有完成任务,公司扣其全部底薪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李珍艳可以向所属区域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新疆德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昌平说。

记者联系到沙依巴克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李珍艳可以带着本人身份证件到该大队投诉,工作人员会进行调查。(吴佩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