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用地通过国土资源部预审

26.07.2016  14:05
 

近日,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用地通过国土资源部预审。

大石峡水利枢纽工程已列入开展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第一批试点范围。项目的建设对缓解灌区缺水状况、减轻防洪负担、保障电力供给、维护地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重要意义。工程用地涉及阿克苏地区温宿县、乌什县1768.43公顷,其中:农用地1045.02公顷、未利用地723.41顷。项目征地补偿按照《关于下发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土地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和《关于公布实施自治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执行,待国家可研、初设批准后,项目建设单位按照征地程序开始实施,支付征地补偿费用,确保补偿安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移民安置工作结合当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经济发展特点,按照前期补偿、补助与后期扶持、生产开发相结合和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妥善安置移民,确保安置后的移民生活、生产水平高于移民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