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对我市贯彻两项法规执法检查

16.10.2015  09:32

  新疆网讯 (记者 贾梦妍)10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情况进行为期一天的执法检查。目前,我市已杜绝在公共场所穿戴蒙面罩袍。

  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副市长马宏伟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工作情况汇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自2015年 1 月1日实施以来,我市高度重视,把学习贯彻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宗教工作的重点内容,大力宣传动员,完善制度建设,确保条例落实到位。

  同时,《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乌鲁木齐成为国内首个立法禁止蒙面罩袍的城市。规定实施后,我市积极开展宣传动员,不断推进“去极端化”工作,对宗教极端主义进行了有力的打击。

  在沙依巴克区,检查组一行听取了该区贯彻执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和《乌鲁木齐市公共场所禁止穿戴蒙面罩袍的规定》的情况,两项法规在沙依巴克区全区185个社区,一个行政村,50所学校、幼儿园,42所宗教活动场所实现宣传全覆盖。

  随后,检查组一行还实地查看了八户梁清真寺、雪莲社区等地,并对当天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座谈总结。今后,我市将继续加大对爱国宗教人士的培养力度,加强区(县)、街道民宗工作部门队伍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隋吉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童兆玲、马雪峰、艾克拜尔·吐尔洪参加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