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大力推动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11.07.2016  13:45

  喀什地区坚持把转移就业作为落实脱贫攻坚战略的重要抓手,推动实施就业扶贫专项行动和“五个一批”工程。依托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平台,基本摸清辖区内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的底数,全区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为52.5万人,其中需就业扶贫的20.5万人。下一步将指导县市实施就业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帮助贫困家庭劳动力实现就业增收脱贫。

  2016年上半年,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0.59万人次,完成自治区下达目标任务70万人次的58%,完成地区年任务84.8万人次的47.9%。劳务创收27.3771亿元,完成年任务60亿元的45.6%。

  一是积极探索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新途径。结合喀什区情,利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和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的有利时机,探索劳动者就近就地就业新途径。引导和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实施“总部工厂+卫星工厂+农户”发展模式,使广大群众“离家不离村、离土不离乡、边培训边生产,就地就近就业”,今年上半年,全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厂稳定就业已有4.5万人。

  二是整体推进成建制向内地劳务输出工作。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农业富余劳动力有组织到内地就业的通知》,落实“四不转移、四不输送”原则和“四个到位”要求,派遣专人赴内地联系企业开发岗位,并在劳务输入地建立党群组织,按万无一失和保姆式服务的标准为务工人员创造良好工作和生活条件,实现转移就业促增收脱贫。目前全区已向内地成建制有组织转移就业3901人。

  三是对返乡人员进行创业培训,并提供资金、场地支持等,扶持其创业。全区返乡创业人员参加创业培训3552人,已有489人成功创业。

  四是开展农村劳动力定点监测工作,及时反映和掌握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动态。

  鉴于喀什地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成效显著,自治区人社厅拟定今年下半年在喀什召开自治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推进会。